海南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公告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3-12-13
一、考試安排
?。ㄒ唬┛荚嚂r間和地點
1.表(導)演類
考試時間:2023年12月17日至18日。
2.舞蹈類
考試時間:2023年12月18日至21日。
3.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
考試時間:2023年12月25日至30日,其中面試安排在25-29日,音樂類聽寫、樂理筆試安排在30日。
以上四個專業(yè)類考試地點均設置在海南職業(yè)技術學院(??谑旋埲A區(qū)南海大道95號,考生從考點南門進入)。省考試局按照以上類別考試時間,隨機編排每位考生具體考試時間,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依序到場參加考試。
4.美術、書法等專業(yè)
考試時間:2023年12月16-17日,具體時間見下表:
考試地點:瓊山中學高中部(瓊山區(qū)新大洲大道南側396-2號,設50個美術類(001-050考場)、7個書法類考場);北京師范大學海口附屬學校(??谑忻捞m區(qū)靈山鎮(zhèn)美莊路1號,設34個美術類(051-084)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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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藝術類專業(yè)考試的考生,請于2023年12月13日12時起,自行登錄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系統(tǒng)打印藝術類專業(yè)考試準考證。
二、考試用品
1.參加聲樂科目的考生自備三首備考曲目的曲譜(紙質版),現(xiàn)場提交給伴奏員??荚囬_始時,伴奏員將按照考生提交的曲譜給出考試曲目首音。
2.參加器樂科目考試的考生,面試考場備有鋼琴,其他樂器由考生自備;器樂演奏實行無伴奏演奏,要求背譜演奏。
3.參加舞蹈類專業(yè)考試的考生,須自備舞蹈表演科目的伴奏音樂;參加表(導)演類專業(yè)戲劇影視表演方向考試的考生,須自備形體技能展現(xiàn)科目的伴奏音樂;參加表(導)演類專業(yè)服裝表演方向的考生,須自備才藝展示科目的伴奏音樂。伴奏音樂須使用標準CD光盤或U盤載體,刻錄為音頻(音樂)CD格式,不得刻錄為數(shù)據(jù)文件。其它考試科目不得使用伴奏音樂。
4.演出服、舞蹈服、練功服和泳裝等服裝,以及表演使用的道具由考生自備。
5.參加聽寫、樂理和敘事性作品寫作等筆試科目考試的考生自帶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等考試文具。
6.參加美術與設計類專業(yè)考試的考生自帶畫板、畫筆、顏料等用品。參加書法類專業(yè)考試的考生自帶毛筆、墨汁、畫氈、黑色簽字筆等用品。美術與設計類專業(yè)考試畫紙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尺寸為8開(270*390mm);書法類考試宣紙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尺寸為四尺整張。
三、考生須知
?。ㄒ唬┕P試要求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忌氉杂X按照考點現(xiàn)場工作人員要求入場和參加考試,遵守考場安全、誠信應考和考場管理相關規(guī)定。
2.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相機、智能穿戴設備等考試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點,否則將被視為考試作弊;考生不得穿戴有明顯標志的服裝參加考試。
3.考生進入考點和考場時,應主動接受并配合監(jiān)考人員使用智能安檢門和手柄式金屬探測器進行的安全檢查。進入考場后,對號入座。
4.筆試科目考試開考信號發(fā)出之前不準答卷;開考15分鐘后遲到的考生不準進入考點(聽寫考試開考后遲到的考生不準進入考點),考試終了前30分鐘才準交卷離場。
5.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fā)錯誤或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不準在試卷上做任何標記;不準在試卷上涂畫與試題要求無關的內容。
6.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之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停止作答,待監(jiān)考員收齊并清點試卷無誤后,才能依次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和答卷帶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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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按本人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考試時間在編排準考證時隨機生成)到指定地點候考并參加考試,在本人準考證上規(guī)定考試時間段的起始時間15分鐘后仍未到考點報到處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考生須自覺按照考點現(xiàn)場工作人員要求通過入場安檢和身份驗證后后參加考試,遵守考場安全、誠信應考和考場管理相關規(guī)定??忌计陂g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考生要按工作人員的安排,依序參加考試,考試完畢應安靜的離開考場。
2.考生在面試現(xiàn)場隨機抽取考試編號,并將編號牌佩戴在身體醒目位置。
3.禁止考生在考場內透露姓名、準考證號、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或有暗示性的言語行為。
4.評委根據(jù)考生表現(xiàn)進行評分??荚囘^程中,如評委組認為考生的表演或表現(xiàn)內容已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據(jù),主評委可提前叫停,結束考試。
四、考試紀律
考生務必通過海南省考試局網站認真閱讀《海南省考試局關于做好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工作的通知》和各專業(yè)類考試說明,按應考類別考試的相關要求依時、有序參加考試,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有關考試作弊違法的規(guī)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不替考或由他人替考,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手機、相機等設備進入考場,不抄襲或幫助他人抄襲,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規(guī)范答題,誠信應考。
考生家長等無關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考點。樂器搬運人員確需進入考點的,可以在進入考點時出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并需服從考點工作人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