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高考廈門大學自主招生方案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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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關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廈門大學嘉庚學院(以下簡稱“嘉庚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教育部直屬重點高校廈門大學與廈門嘉庚教育發(fā)展有限公司共同舉辦,并按新機制、新模式運作的全日制獨立學院,是一所應用型綜合性大學。嘉庚學院位于廈門灣南岸的廈門大學漳州校區(qū)。
第三條 嘉庚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嘉庚學院成立由主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五條 嘉庚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辦學特色
第六條 名校辦學是嘉庚學院發(fā)展的品質保證。廈門大學在教學資源等方面給予共享,滿足了嘉庚學院高起點高水平的發(fā)展需求。從2014年開始,嘉庚學院與廈門大學研究生院開展聯合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聯合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條 強化實踐能力培養(yǎng)的教學體系。學校遵循“教學與科研并舉,以有效教學見長”的發(fā)展思路,強調面向人才市場需求,培養(yǎng)應用型、復合型、創(chuàng)新型人才?;谝陨纤悸罚瑢W校對人才培養(yǎng)方案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制定與修訂:創(chuàng)新實踐教學理念,強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育,加大實踐教學活動的比重,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yè)不少于總學分的25%、藝術類專業(yè)不少于總學分的40%、理工類專業(yè)不少于總學分的35%;尊重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充分滿足學生的個體發(fā)展需求,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最大選擇空間,選修課程學分占總學分的比例不低于40%,專業(yè)課程學分占總學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課程體系,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第二課堂實踐活動,學生參與的學術科研、學術競賽、社會實踐,以及各類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活動均納入學分管理。此外,學校還通過設置實踐教學周、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平臺及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鼓勵新型的實踐教學形式、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舉措,著力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yǎng)、提升教師科研能力、增強服務地方經濟和企業(yè)的能力。
第八條 靈活自由的轉專業(yè)制度。給予學生轉專業(yè)的權利,是嘉庚學院始終堅持的一項政策,其出發(fā)點是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則,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和個性發(fā)展,培養(yǎng)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只要學校教學資源許可,學生符合學校規(guī)定的轉專業(yè)條件就可轉入心儀的專業(yè)。
第九條 強力推進國際合作。學校自辦學以來,已與來自美國、英國、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蘭、澳大利亞、荷蘭等國家以及臺灣地區(qū)的二十余所高校開展校際交流與合作,建立了各種人才培養(yǎng)合作平臺,形成2+2、3+1、3+1+1、4+1、一學期交流、寒暑假營等多種合作模式,為學子們提供了多元選擇。每年有數百名畢業(yè)生進入國外高校繼續(xù)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條 雙語教學的模板——國際班。2007年1月,嘉庚學院開設了國際班,該班每年在國際商務學院、管理學院、會計與金融學院大一新生中選拔60名學生,分為兩個班,推行純英文環(huán)境下的專業(yè)教學,培養(yǎng)真正的雙語人才。
第十一條 倡導快樂體育的體育教學俱樂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學院在全校范圍內推行體育教學俱樂部制,學生可自選鍛煉項目、自選鍛煉時間、自選授課教師。學校意在通過實施這一教學模式,培養(yǎng)學生對某些體育項目長期的興趣,幫助他們樹立“終身體育”的意識。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條 嘉庚學院嚴格執(zhí)行國家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藝術類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類在浙江、山東、上海、廣東、遼寧、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廣西、內蒙、湖北、江西、貴州、云南、重慶、江蘇、安徽、河南、吉林、甘肅、陜西、寧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龍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招生批次,分別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嘉庚學院2020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涵蓋理學、工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54個本科專業(yè),82個專業(yè)方向。在錄取過程中,如報考各專業(yè)人數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協(xié)調下,嘉庚學院可以對各專業(yè)之間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的調整。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嘉庚學院根據生源省份的出檔規(guī)定和報考我校的生源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 120% 以內(內蒙古自治區(qū)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
第十五條 錄取時,專業(yè)投檔采取“分數優(yōu)先”方式(浙江、山東除外),不設級差分??忌顚I(yè)志愿均未錄取的,如果服從專業(yè)調劑,根據分數情況調劑到相關專業(yè)。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江蘇考生選測科目均不低于“C”,專業(yè)投檔不考慮等級,亦采用“分數優(yōu)先”方式。若出現同分情況,按照《關于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專業(yè)錄取原則》中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專業(yè)錄取。
第十六條 嘉庚學院在浙江省、山東省按照“專業(yè)+學校”的組合方式實行專業(y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專業(yè)組”的方式進行投檔錄取,有關志愿填報及錄取規(guī)則考生可咨詢各省招生主管部門。
第十七條 嘉庚學院原則上執(zhí)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種優(yōu)惠政策的相關細則。
第十八條 嘉庚學院面向全國招收非師范藝術類專業(yè)考生,其中音樂學專業(yè)只招收鋼琴和聲樂方向的考生,音樂表演專業(yè)不招收古琴、口琴、巴烏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專業(yè)不招收體育舞蹈和健美操專業(yè)的學生。各專業(yè)遵循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投檔規(guī)則,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yè)考生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專業(yè)考試成績排序,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福建省美術類投檔后按綜合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音樂及舞蹈類投檔后按專業(yè)分排序擇優(yōu)錄?。▽I(yè)分相同時按照《關于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專業(yè)錄取原則》執(zhí)行)。福建省美術類綜合分計算方式:
美術類專業(yè) 綜合分 = 文化投檔成績(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專業(yè)省統(tǒng)考成績× 2.5 × 50% 。
第十九條 體檢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以及教學廳(2010)2號、教學司函(2010)22號文件為基本依據。
第二十條 除報考英語專業(yè)要求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外,其余各專業(yè)外語語種不限。嘉庚學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課有英語、日語。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嘉庚學院實行學分制管理,并參照教育成本收費。根據閩價費〔2015〕171號文件,收費標準如下:
1.漢語言文學、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稅收學、法學、英語、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旅游管理、電子商務、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國際商務、工程管理(工商項目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文化產業(yè)管理各專業(yè),每人每學年學費 18000 元人民幣。
2.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建筑學、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機械電子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項目管理)、風景園林、城鄉(xiāng)規(guī)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物聯網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各專業(yè),每人每學年學費 20500 元人民幣;
3.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各專業(yè),每人每學年學費20000元人民幣;
4.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各專業(yè),每人每學年學費21000元人民幣;
5.動畫、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各專業(yè),每人每學年學費 22500 元人民幣;
6.每人每學年住宿費1380元人民幣(獨立衛(wèi)生間)、1150元人民幣(非獨立衛(wèi)生間),四人間。
第二十二條 上述收費,以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退費辦法按閩價費〔2013〕41號文件執(zhí)行。
第七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凡高考總成績(文化成績,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輪)填報我校且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 10 萬元。
第二十四條 各省份凡高考總成績(卷面分數,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浙江省參照浙江省第一階段分數線、廣東省參照廣東省高考優(yōu)先投檔線、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就高不就低)執(zhí)行,以下簡稱“本一線”。江蘇省統(tǒng)考科目總分在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且選測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類)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填報我校且第一輪投檔被錄取者(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第一志愿填報我校且被錄取者),如超出普通類本一線10分以上(含10分),獎勵人民幣4萬元;如超出普通類本一線18分以上,獎勵人民幣6萬元。
第二十五條 被錄取的考生如果同時符合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條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獎勵。
第二十六條 嘉庚學院設立“廈門大學嘉庚學院獎學基金”,每學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學生頒發(fā)各項獎學金。香港道德會在嘉庚學院設立“香港道德會廈門大學嘉庚學院貧困學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資助200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各院系設立了富儀獎學金、重宇合眾崇慧獎學金、學生科技創(chuàng)新獎學金、孝敬長輩獎勵基金等獎助學金項目,獎勵各方面表現優(yōu)秀的學生。
第二十七條 嘉庚學院依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fā)[2007]13號)、《福建省人民*關于貫徹國務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閩教辦財〔2007〕44號)及其相關文件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幫助有需要的優(yōu)秀學生完成學業(yè)。
第八章 文憑發(fā)放
第二十八條 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生,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頒發(fā)全國統(tǒng)一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實行電子注冊;經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位委員會審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章 就業(yè)情況
第二十九條 嘉庚學院始終堅持從學生角度出發(fā),提供切合學生特點、符合學生需求的指導和服務,已形成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國內升學、國外留學多元化協(xié)調發(fā)展的格局。學校從“工作體系、招聘市場、多元指導、重點幫扶、細致服務”五個層面上深耕細作,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優(yōu)化就業(yè)工作機制,形成了“一點五面”的就業(yè)工作全方位布局。歷屆畢業(yè)生受到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歷年就業(yè)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評估研究中心發(fā)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畢業(yè)生競爭力報告》中,嘉庚學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調查項中,嘉庚學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畢業(yè)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綜合類高校畢業(yè)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學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綜合高校總監(jiān)級別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招生錄取期間,廈門大學嘉庚學院設立舉報、投訴*(*: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教育網) , (公網)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開發(fā)區(qū)廈門大學漳州校區(qū)嘉庚學院 郵編: 363105
聯系*: 0596-6288416
傳 真: 0596-6288814
電子郵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詢QQ: 651042041
招生網站(WEB&WAP):
新浪微博: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招生辦
微 信 號: xujc_zsb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嘉庚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2015高考廈門大學自主招生方案
一、 申請條件及辦法
(一) 申請條件
符合2015年高考報名條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
1.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等獎的學生;
2.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三等獎或省賽區(qū)一等獎的學生;
3. 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活動獲得一、二等獎的學生;
4. 高中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
5. 高中階段獲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決賽一等獎者或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一等獎者;
6. 高中階段獲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等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qū)一個二等獎或兩個以上不同學科省級賽區(qū)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的高中畢業(yè)生。
注:我校2015年自主選拔資格分A、B、C三類。考生符合申請條件1的考生可以申請A類;符合申請條件2、3、4、5的考生可以申請B類;符合申請條件6的考生可以申請C類。
(二) 申請辦法
1. 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2015年3月10日至3月19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網址:
)填報信息,并生成打印《廈門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報名表》。填報注意事項:
(1)考生在申請時需填報申請考核的主要學科特長和考核組別;
(2)在選報專業(yè)(類)時,考生在以下專業(yè)(類)中可以選報3個招生專業(yè)(類),其中兩個招生專業(yè)(類)必須為我校指定的與學科特長主要相關相近的招生專業(yè)(類)。具體擬招生專業(yè)(類)如下:
(3)我校自主選拔申請條件對應我校主要相關相近專業(yè)(類)參考:
①數學奧賽:數學科學學院、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各招生專業(yè)類;
②物理奧賽: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各招生專業(yè)類;
③化學奧賽:化學化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材料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huán)境與生態(tài)學院、能源學院各招生專業(yè)類;
④生物學奧賽:化學化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材料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huán)境與生態(tài)學院、能源學院各招生專業(yè)類;
⑤信息學奧賽: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各招生專業(yè)類;
⑥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人文科學試驗班;
⑦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外文學院各招生專業(yè)。
⑧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活動獲得一、二等獎的學生和高中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根據具體參賽內容和獎項類別選定相關相近專業(yè)。
2.寄送材料。請于2015年3月23日前將報名材料寄達我辦(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qū)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招生辦收,郵編361005,*0592-2188888)。為便于審核,請按要求提供報名材料,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需材料:
(1)《廈門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申請表》,請完整填寫;
(2)高中階段學習情況及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情況(各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研究性學習詳細情況,參加社會實踐詳細情況等。相關材料請盡可能提供);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及相關特長證明材料;
(4)個人申請陳述(由學生本人親筆書寫,800-1000 字)。
(5)如有其它相關可證明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材料(請盡可能寄送)。
以上材料均采用A4紙,并加蓋學校公章依次裝訂成冊。所寄申請材料如非特殊情況均不退還。
一、 審核辦法
我校成立由相關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對在規(guī)定時間內寄(送)達的自主選拔申請材料,根據學生申請接受考核的學科特長和考核組別,以及專業(yè)(類)志愿填報情況,以全面衡量、寧缺毋濫為原則,兼顧生源質量與區(qū)域分布的合理性,審核確定參加考核名單和參加考核組別。
考生可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網址:
)查詢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考生須在我??荚囍行木W上進行繳費,標準:120元/人(閩價費[2015]13號),具體繳費時間將在確定合格名單后公布。
二、 考核辦法
我??己朔謱W科特長考核和體育測試兩項。
1.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6月13日下午2:30-5:00。
考核時間:6月14日。
2.來校參加學科特長考核:我校將根據報考我??忌峁┑纳暾埐牧蠈徍私Y果,確定并公示參加考核名單和參加考核組別。學校注重考察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別準備。
3.體育測試:為充分發(fā)揮自主選拔錄取對中學教育的引導作用,促進中學素質教育,提高中學生的身體素質和運動技能,活躍大學校園文化生活,我校對所有來校面試的考生進行體育測試??忌筛鶕陨砬闆r選測以下六大類中的任何一個項目。各個項目具體測試標準之后將在我校招生網上公布,請關注我校招生網站(網址:
)。
(1)田徑類:100米、400米、跳遠、鉛球;
(2)球類: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棒球、壘球;
(3)武術類:拳種可任選;
(4)游泳類:50米、100米(泳姿不限);
(5)體藝類:藝術體操、健美操、啦啦操;
(6)體能類:實心球+立定跳遠(選擇此類須同時測實心球和立定跳遠兩項)。
4.考核成績:我校自主選拔考核成績由學科特長考核和體育測試兩部分組成,以 100 分為滿分計算,學科特長考核所占權重為80%,體育測試所占權重為20%。
三、 錄取辦法
我校將按照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學科特長和自主選拔考核情況,結合考生專業(yè)志愿填報意向,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自主選拔資格名單和入選專業(yè).
1.資格確定
A類:符合申請條件1的考生,如初審通過且考核合格。
B類:符合申請條件2、3、4、5的考生,如初審通過且考核合格。
C類:符合申請條件6的考生,如初審通過且考核合格。
2.入選專業(yè)確定
為了便于考生入學后更好發(fā)揮自身學科特長優(yōu)勢,學校鼓勵考生根據自身學科特長填報與學科特長相關相近專業(yè)(類)。學校將根據考核結果和考生專業(yè)(類)志愿填報情況確定考生入選專業(yè)(類)。
對考核成績特別優(yōu)秀,處于各考核組別最終確定資格人數前5%的考生,原則上入選第一志愿專業(yè)(類)。
3.錄取要求
我校將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yōu)惠分值、入選專業(yè)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通過自主選拔錄取的學生,入學以后原則上不轉專業(yè),如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轉專業(yè)的,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選拔招生相關相近專業(yè)內,根據廈門大學轉專業(yè)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
(1)A類資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劃定的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給予錄取在學生確定資格時公示的入選專業(yè)。
(2)B類資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模擬投檔線下60分以內,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給予錄取在學生確定資格時公示的入選專業(yè)。其中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決賽一等獎獲得者錄取專業(yè)為人文科學試驗班,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一等獎獲得者錄取專業(yè)為外文學院有關專業(yè)。
(3)C類資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給予錄取在學生確定資格時公示的入選專業(yè)。
四、 監(jiān)督機制
1. 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我校自主選拔錄取進行監(jiān)督。
2.我校將對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在我校招生辦網頁、學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
3. 中學和申請考生須對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自主選拔資格,同時保留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權利。
4. 對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者有異議,可向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申訴,*:0592-2186219。
五、 附則
1.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均須在戶口所在地參加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高考報名,并參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
2.入選資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
3. 對于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規(guī)則確定實際降(加)分幅度。
4.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其它錄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廈門大學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為準。
5. 申請我校自主選拔的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辦網頁的相關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2010年廈門大學高考招生簡章
2010年廈門大學高考招生簡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賦與高校辦學自*的有關條款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疀r
第一條 廈門大學位于我國經濟特區(qū)、“國際花園城市”——福建省廈門市,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也是國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F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區(qū)。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和紀檢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分管教學、考試中心的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guī)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全程監(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層次和計劃
第五條 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62個本科專業(yè)類,涵蓋85 個專業(yè)(含方向)分別面向全國31個?。ㄊ?、自治區(qū))招生。
第六條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計劃為4750人。具體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請參閱各?。ㄊ小⒆灾螀^(qū))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填報志愿手冊。
第四章 招生模式
第七條 采用大部分院、系按專業(yè)類招生,少數院、系按專業(yè)招生的模式。各專業(yè)類的專業(yè)(方向)設置及分流情況請參閱《廈門大學2010 年本科招生專業(yè)一覽表》。
第五章 培養(yǎng)與管理模式
第八條 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yǎng)模式,錄取的學生按專業(yè)類進行培養(yǎng)。即一、二年級學生一般按照專業(yè)類學習通修課程,二、三年級通過選修方向性課程進行專業(yè)分流、確定專業(yè)方向。方向性課程的選定根據學生個人的特點,在學校的指導下進行。
第九條我校選擇經濟學、會計學、數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和海洋科學類6個優(yōu)勢學科專業(yè),開設國際化試點班,進行國際化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試點。國際化試點班專業(yè)教學計劃的主要核心課程(16門左右)采用英語教學。試點班為學生配備導師,鼓勵優(yōu)秀學生提前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和教師的科研。
第十條 除音樂系新生直接入住校本部外,其余的新生全部入住依山傍海,環(huán)境優(yōu)美,擁有全國一流的教學和生活配套設施,管理和服務規(guī)范的漳州校區(qū)。經第一、二學年的學習和生活后,回到校本部繼續(xù)修讀學業(yè)。
第十一條 學生在學校規(guī)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guī)定內容,達到畢業(yè)要求,準予畢業(yè),由我校頒發(fā)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我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六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二條 除外語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yè)和國防生僅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外,其余專業(yè)(類)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報考英語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當地招生機構組織的口試。
第十三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有關專業(yè)考試要求按照《廈門大學2010年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簡章》執(zhí)行。藝術類學生入學后,我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yè)水平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除國防生外,各專業(yè)(類)無男女比例限制??忌母呖紗慰瞥煽円话銘_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根據錄取有關要求對其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十六條 根據生源省份的出檔規(guī)定和報考我校的生源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填報志愿?。ㄗ灾螀^(qū)、直轄市)原則上以生源省份我校相應的招生計劃數的105%左右調檔(調檔前根據生源情況,我校與各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商定具體調檔比例),非平行填報志愿?。ㄗ灾螀^(qū)、直轄市)原則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應的招生計劃數110%-120% 以內。
(我:劉勝偉)
第十七條 原則上認可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降)分政策。專業(yè)(類)錄取以考生的投檔分(高考分加照顧分)進行專業(yè)投檔。
第十八條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山邮辗堑谝恢驹傅目忌?。
第十九條 在各省出檔的考生中,根據公布的專業(yè)招生計劃,采用專業(yè)志愿“分數級差”的方式進行專業(yè)(類)投檔和錄取,同時參考專業(yè)相關科目成績。專業(yè)志愿間分數級差總分值為5 分。即第一和第二專業(yè)志愿分數級差為2 分,第二和第三專業(yè)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專業(yè)志愿的分數級差均為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與調劑專業(yè)志愿分數級差為1 分。
第二十條 獲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藝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的錄取規(guī)則分別按我校相應各類招生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面向全國和單獨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藝術類專業(yè)錄取原則按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費收費標準
1 、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文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國際關系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航空航天類除外)、化學化工學院、材料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環(huán)境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所屬各專業(yè),每人每學年5460 元;
2 、醫(yī)學院各專業(yè)、航空航天類每人每學年6760 元;
3 、軟件學院一、二年級每人每學年5460 元,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生每學分400 元,每學年約為40 學分;
4 、藝術學院各專業(yè)每人每學年9360 元。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1200 元(人/ 學年)。
第九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xù),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第二十五條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當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的主體。我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業(yè)務由中國銀行承辦,全校每年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人數約占在校生總數的20%,每人每年貸款金額為6000元。
第二十六條國家獎學金
為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中央*出資設立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為8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304人獲得國家獎學金。
第二十七條國家勵志獎學金
為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出資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660人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二十八條國家助學金
為資助高校全日制本??疲ê呗?、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出資設立國家助學金。我校資助標準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2000多名學生獲得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九條學校設立的獎學金
1、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
凡高考總成績(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校且被錄取的新生,給予免交四年學費,并一次性分別給予2萬元(第1—10名)、1.5萬元(第11—20名)和1萬元(第21—30名)的獎勵。
凡第一志愿填報我校,文或理科高考總成績(卷面原始分)超過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數線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計劃前5%的新生,給予2000元獎勵。高考總成績(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復參評此項獎勵。
2、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
學校設立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用于獎勵全面發(fā)展、品學兼優(yōu)的本科學生。評定標準分為一等、二等、三等獎,覆蓋面達學生人數的30%。設立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德、智、體、美、勞等方面有特殊才華的在校本科生。
3、校級獎學金
目前,我校共設立了以“嘉庚獎學金”、“本棟獎學金”和“亞南獎學金”為主的共32項校級獎學金,每年獎勵人數約800人,獎勵總金額達200多萬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還設立了數量眾多的院(系)級獎學金。
第三十條勤工助學
學校倡導學生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全校每年設立1000多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供學生申請,勤工助學勞酬標準為每小時8元(每月不超過50小時)。
第三十一條 困難補助
學校設立各種形式的困難補助。2009年,我校共撥出???000多萬元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能獲得有效資助。
許多社會團體、人士專門為我校學生設立助學金,每年資助人數約1000人,總額約300萬元。
第三十二條減免學費
我校根據國家政策減免部分學生的學費。
第十章 就業(yè)情況
第三十三條我校近三年本科畢業(yè)生就業(yè)率分別為:2009屆93.2%,2008屆95.4%,2007屆95.9%。畢業(yè)生就業(yè)率位居全國高校前列。2009屆畢業(yè)生就業(yè)主要單位性質流向依次為:各類企業(yè)、升學、金融單位、黨政機關及事業(yè)單位、其他教學單位等。就業(yè)主要地區(qū)流向依次為:廈門、福建(不含廈門)、深圳、廣東(不含深圳)、江蘇、上海、北京等省份(城市)。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我校招收的少數民族預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yè)、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畢業(yè)生等學生為國家定向就業(yè)招生計劃。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qū))制定的有關政策招收上述學生。
1 、報考我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yè)的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志愿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檔線下40分以內擇優(yōu)錄取。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有關的學費、教材、伙食、住宿等補助,畢業(yè)后充實到西藏的縣以下基層干部隊伍,進藏服務期5年。錄取的學生到校報到注冊前須與西*事廳簽訂“定向西藏就業(yè)協(xié)議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學生個人承擔。
2 、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我校當年有安排招生計劃省份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成績要求為不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出檔線下80分。被錄取的預科學生先在位于河南鄭州市的黃河科技學院進行一年的預科階段學習,預科學習合格并結業(yè)者,我校將根據學生德、智、體情況及我校擬定的招生專業(yè)計劃確定本科具體學習專業(yè),轉入我校進行本科階段學習;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區(qū)。
第三十五條 我校國防生的報考條件、志愿填報、錄取辦法、國防獎學金的標準與發(fā)放、學生畢業(yè)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請查閱《*國防生招生簡章》或登錄 查詢,或咨詢*駐廈門大學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咨詢*:0592-2187802。
第三十六條 我校面向江蘇省招生(含自主招生和文藝特長生)的兩門選測科目要求:理工類專業(yè)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專業(yè)選測科目為歷史,對于另一門選測科目,我校原則上不做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 。專業(yè)安排辦法采用等級級差法,即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每得一個A + 折算成等級級差分2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后進行排序,再采用我校確定的“專業(yè)級差”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yè)志愿和必測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第三十七條 我校面向福建省廈門市、漳州市招收走讀生的志愿填報和錄取要求請登錄我校招辦網頁查閱,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查詢。
第三十八條 咨詢、查詢、聯系方式:欲了解我校招生資訊,可上網查閱或*咨詢。網址: ,*:0592—2188888。錄取結果及錄取通知書的寄發(fā)狀態(tài)可登錄上述網頁查詢。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印發(fā)之日起生效,具體實施過程按當年教育部和各有關生源省份制訂的相應政策執(zhí)行。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我:劉勝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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