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 是什么專業(yè)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3-06-21
jd不是專業(yè),jd的英文全稱為Juris Doctor,即法律博士學位。
jd是廣泛存在于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以及中國香港的一種法律職業(yè)類文憑證書。Juris Doctor雖然名稱中含有Doctor(博士)字樣,但是并非屬于傳統(tǒng)意義上的研究型博士(Ph.D或J.S.D)學位,而是和醫(yī)學博士(M.D.)一樣屬于專業(yè)型博士(Professional Doctorate)。該文憑的Doctor屬于職業(yè)法律博士教育,而非一般意義上的研究型博士,其更加偏向于法律執(zhí)業(yè)。根據(jù)美國律師協(xié)會定義,J.D.是法學院授予的“法學第一專業(yè)學位”,并不要求提交畢業(yè)論文(dissertation),文憑獲得者也不能使用“博士”(Dr.)頭銜。但是美國律師協(xié)會ABA后來更改了此規(guī)定,允許美國律師使用Doctor頭銜,部分美國州律師協(xié)會贊同此次修改,而其他州律師協(xié)會則保持原規(guī)則不變。因為美國等國法學院不設本科學位,法學教育是從研究生階段起步。學制3年的J.D.是大多數(shù)法學生獲得的第一個法律學位。
JD是芝加哥大學法學院于1902年率先授予,20世紀六十年代之后被廣泛推廣。在20世紀六十年代以前曾經(jīng)稱為LL. B,其拉丁原文是Legum Baccalaureus,意為Bachelor of Law,任何人都必須獲得四年制學士學位之后才可以攻讀。后來因為法律職業(yè)在美國愈發(fā)的專業(yè)化和精細化,從事律師職業(yè)的要求變得極其苛刻,甚至可以與從事醫(yī)生職業(yè)相提并論,JD(Juris Doctor)學位這一名稱最終產(chǎn)生,以表明法律教育的苛刻和嚴格。
補充材料:
jd申請條件具體如下:
1、LSAT:LSAT的成績是決定申請學校檔次最大的因素之一??傮w上來說,TOP14的學校要求基本都在170分以上。因此在選學校的時候,可以參考US News中往年錄取學生的LSAT成績的數(shù)據(jù)來決定自己的學校。
2、GPA:GPA對于中國學生來說,是可以控制或是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這項數(shù)據(jù)也可以參考USNews中往年錄取學生的數(shù)據(jù)。GPA的算法各不相同,有的學??梢灾苯犹峁?,但是也可以自己進行估算,選一個比較高的分值。
3、IBT:決定jd的申請的因素中IBT的比重相對較小,只要正常準備,達到申請學校的標準就行。
4、申請文書:jd的申請文書與其它的專業(yè)并沒有什么特別大的不同之處。因為jd是學士后學位,對之前所學專業(yè)并沒有特別的要求。
美國的法律學位除了jd之外,還主要有以下兩種學位:
1、LLM。中文名稱為法學碩士,一般9-12個月可以畢業(yè),多半是為外國法律本科的學生和外國律師所設,也有部分美國本土律師會去攻讀。此種學位僅僅是對美國的法律體系進行常識性介紹。
2、JSD。中文名稱為法學博士,JSD學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學研究型博士學位,一般被認為等同于PhD,即進行法學學科相關的學術研究,而非法律職業(yè)教育。JSD需要完成4-5年的學習,包括大量的課程和高標準的畢業(yè)論文。
美國還有除jd以外的其他法律學位。一種稱為LL. M(法律碩士),一般9-12個月可以畢業(yè),多半是為外國法律本科的學生和外國律師所設,也有部分美國本土律師會去攻讀。此種學位僅僅對美國的法律體系進行常識性介紹,而且學費高昂。LLM與JD,前者只學一年,專攻某一方面的法律,除了在少數(shù)幾個州以外不能考美國的律師資格考試;而后者學三年,詳細學習美國的法律,可以考美國的律師資格考試。前者必須是已經(jīng)有法律學士學位的人才能夠報考,只須提供托福成績,后者不受學位之限,但是要提供LSAT成績。對于國際學生來說,LLM基本沒有獎學金,所以每一個申請人必須抱定自費的打算。LLM分general program和specialized program兩種。大多數(shù)學校只提供general program,選擇general program的本科生可以任意選課;少數(shù)學校,比如NYU提供corporate llm,GTU提供Taxes program,international law等program,這類sepcialized program對選課有一定要求,比如一定要選滿相關課程多少分。
美國的另外一種法律學位被稱為J.S.D.(Doctor of Juris Science),一般譯為"法學博士",在中國大陸教育部那里也是認證為”法學博士“(對比JD:在大陸是被按照"職業(yè)法律博士“認證的)。在哈佛和哥倫比亞大學一年招的SJD,只有幾名,最多十名八名,美國全國一年可能就是一百多名。美國人獲得JD學位者可以在美國的大學里任教(美國法學院教授大部分都是JD學位),中國人只獲得JSD者不準參加美國大部分州的司法考試,很難在美國高校任教,但回國任教很受歡迎。但是如果外國學生在美國直接攻讀LLM之后再獲得JSD學位,仍然不能參加美國大部分州的律師考試(BAR EXAM),因為全美律師協(xié)會(ABA)僅僅認可JD這一種學位,任何其他學位都是各法學院自行設立的,未經(jīng)ABA認證。